虽然看上去赢弱,但向笙的逻辑清晰,思维敏捷,记忆力强大,昨晚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
“向笙的精神状态目前良好。”小刘说完。
蒙钿点头,“向笙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而且还是a大的准大学生,她没必要诓骗警方。”
警方在市区撒下天罗地网都没有逮捕到凶手,而凶手似乎是在挑衅,犯案的频率越来越频繁。
目前没有掌握凶手任何线索的警方处在劣势,因此他们必须得重视每一条线索,哪怕这个线索再怎么匪夷所思。
况且——
凶手找不到任何踪迹本身就说明的问题。
两位警察风风火火地离开。
向笙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水,随意地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结果一声脆响,杯子瞬间崩裂成渣,碎屑溅得到处都是。
向笙一愣。
不是,这玻璃杯质量这么差的吗?
与此同时,向笙感觉胸口发烫,像是有团火在胸口灼烧。
向笙略显粗暴地拆开绷带,瞳孔骤然一缩。
昨天,她亲眼看见怪物的爪子捅穿了他的胸口。
但现在,她胸口只剩下了一个浅浅的血坑。
伤口周围是粉色的新肉。
宛如神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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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被怪物捅穿身体时的痛苦太刻骨铭心,向笙几乎都要以为那是她精神错乱,幻想出来的。
向笙伸手摸了摸那泛着粉色的新肉,新长出来的肉格外细嫩,但用力按下去,却又硬邦邦的,轻轻卸下力气,肉又瞬间变得柔软起来。
还挺有弹性的。
向笙正想继续查看下伤口,端着药盘走进来的护士见状,悚然一惊,连忙阻止向笙,“别动伤口!”
向笙动作一僵,有些欲盖弥彰地把绑带放回去。
“你把绷带弄开,到时候伤口感染怎么办!”护士皱着眉头,眼里满是对向笙这种不听话行径的指责。
向笙尴尬一笑,“我这不是好奇嘛。”
“对了,护士,你知道我昨天送到医院时,伤口有多重吗?”向笙状似无意的问道。
要说其他病人,护士还真不一定有印象,毕竟医院每天来往的病人多到不行,她再怎么记性好,也不可能记得每一个病人的情况。
但向笙,护士还真有印象。
“你被送进医院时,浑身是血,看上去贼吓人。”护士放下药盘,“医生抢救了两个小时,才把你抢救回来。还好伤口没有伤到心脏,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向笙一愣。
没有伤到心脏?
这怎么可能?!
她明明记得那怪物的爪子贯穿了她的胸口!
难不成,真跟那警察说得那样,那怪物是她的幻觉?
可哪有幻觉这么真实呢?
护士拆开向笙的绑带,看了一眼,动作便顿住了。
咦
这伤口之前就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