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张了张嘴,又悻悻地缩回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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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崇拜他,信任他,韦伦很喜欢这种感觉。韦伦·琼斯,他从小就被所有人讨厌。
因为他身上长出了鳞片。
他出生在哥谭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庭氛围说不上好还是不好,韦伦所有的记忆只剩下两人疲惫的脸。
后来某一天,父母因为工厂事故去世了,他被送到了姑妈家。
姑妈并不喜欢他,但韦伦的父母有一笔钱和房子留下来,所以为了这些姑妈还是得养着他。
韦伦的灾难远不止于此,某一天,他现他的身体开始出现了诡异的变化,他长出了鳞片。
他吓坏了,他去找姑妈,但是姑妈也吓坏了,以为这小子得了什么性|病。
后来去医院检查,好几个医生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毛病,直到后来姑妈狠了狠心,拿出一笔钱让韦伦去哥谭的大医院检查,韦伦这才知道自己身上生了极其罕见的返祖现象。
对于小孩子来说,即使只是脸上有疤或者名字奇怪或是性格懦弱,都能成为他们集体霸凌的原因,更别提韦伦这种情况了。大人们看他的眼神也都充满恐惧和厌恶。
后来韦伦早早就没再继续上学了,他的身体越变越奇怪,已经完全是条人形的鳄鱼了。他能找到的工作非常少,大多数时候只是穿得跟个阿拉伯人一样在各个工地间流窜。但是当人们现他的不对劲时,他就只能离开再找新的工作。
后来他终于找了个稳定些的职业——在马戏团表演。他需要和猛兽搏斗,虽然这份工作让他被人当作野兽,工资也很少,但至少能混口饭吃。
而且马戏团里怪胎也很多,畸形儿、侏儒、天生就丑得吓人的小丑,韦伦混在他们中间,倒是没那么被人瞧不起了。
结果后来他还是失去了马戏团的工作,因为那个马戏团经营状况越来越差,所以工作了五年的韦伦被一脚踹了。他终于决定回到哥谭,这座繁华的、罪恶的、纸醉金迷的大都市来找找机会。
然而韦伦没想到,他记忆里哥谭虽然乱,但现在竟然乱成这样。他入城找工作第一天,就碰见了有人被追杀。那人像是个记者,头上流着血就朝他扑过来,他还没来得及尖叫,就被那个人往手里塞了相机和一支录音笔。
“快跑!”那个人奄奄一息地说,“绝对不要让其他人得到这个!把它们给维姬·维尔!”
韦伦稀里糊涂的,但当他看到一个满脸杀气的家伙逼近时,还是本能地拿着东西逃跑了。再后来就是他躲在下水道,遇见尼格玛这些事了。
想来韦伦觉得自己一生实在称不上有什么精彩的地方,一直在躲着人,一直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没人需要他,没人喜欢他,他受过最大的追捧莫过于他在马戏团把老虎揍在地上的时候,那时候他才会得到掌声。
然而那掌声,那些惊叹,是对于一条鳄鱼的,而不是作为“韦伦·琼斯”的这个人的。
“尼格玛老弟,我确实不知道哥谭最高的楼是哪栋,他们或许也不知道,”韦伦看向那边在忙碌的流浪者们,“但是你知道吗,我能感觉到自己在这里是有用的,他们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们,我想留在这儿,真的。”
“我是条鳄鱼,大城市只有下水道才会接受一条鳄鱼。”
“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你在外面见多识广,所以。。。。。等我们找到办法甩掉那些杀|手,我会把相机和录音笔给你的。”韦伦说,他那双竖瞳很认真地看着尼格玛。
一声枪响,韦伦的胸口前迸射出血花。尼格玛惊慌地看向四周,是狙击枪?!怎么会有人在这么阴暗的下水道里用狙击枪的?
韦伦出惨叫,即使他全身都有着鳞片,但他胸口却是薄弱之处。
幸运的是,由于地下昏暗的光线,导致那枚子弹并未真正射中为韦伦的心脏,而是偏移了一些。韦伦达的肌肉组织也保护他的要害器官。
他怒吼着,所有流浪者都被那一声枪响吓得茫然无措,众人陷入了混乱之中。有的流浪者因为乱跑而被后续射来的子弹击中,隐藏在黑暗中的远不止一名狙击手。
韦伦见状大怒,他想要扑上前去,把那些杀|手锤爆!他当即狂冲,用鳞片挡下部分子弹,子弹擦过他的鳞片溅射出火花,他一拳直接将离得最近的一名杀手揍飞出去,那人倒飞十余米没了动静。
这条人形大鳄鱼挥出了可怕的杀伤力,成年的男性在他手里简直是布娃娃,他怒吼着,将一人又一人捶进地里。但是随即剩余的杀手换上了更大口径的枪械,强力的射击贯穿了韦伦的鳞片,血液飞溅。
尼格玛喊着韦伦,“别纠缠了,快跑!!他们是奔着你来的!你在这儿打只会牵连更多人!”韦伦这才理智回线,磨了磨牙但还是跟着尼格玛往远处跑。
“我记得前方有个分流井,跑到那儿我们或许有机会甩开这些人。”尼格玛气喘吁吁,他的体力并不好,疾的奔跑让他心脏哐哐直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