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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尼格玛能快解出数学题,当他在课堂上用更简便的方法做出题目,老师只会严厉地说他:“别在那儿炫耀了,尼格玛,就用我教的方法!”然后所有人都会窃窃嘲笑他。

当他上六年级时,班上的同学流行玩智力环,他们绞尽脑汁试图解开那串连在一起的铁环。尼格玛凑上去,说:“我五分钟就能解开!”然后他就当着那群人的面,用不到三分钟解开了智力环。

他举起解开的铁环,得意洋洋地看着同学们。

“滚开,尼格玛,谁让你来了?”那群人怒气冲冲地说,劈手夺回了那个智力环。

他问父母,为什么那些人总是不承认自己的方法又好又快,父母说:“因为你是个白痴,爱德华!总是这样能让你显得很聪明吗?”

后来他上了哥谭大学,也并没有觉得身边的人变聪明了。那些人有的只是来混学历的富二代,有的则是只会按照课本照本宣科。就这样,他毕业了,找了份工作。

与其说是每个影片主人公失意时候都会下雨烘托气氛,不如说是人类自我意识过剩,以为雨天是在烘托自己的情绪。人们心情差的时候说说雨天衬托自己阴沉的心情,心情好的时候说不定又感觉雨水真是天降甘霖。

你看,说不定会有人觉得雨天正适合来一个《雨中曲》呢?

但当时的尼格玛看上去更像个雨夜杀|人狂。他一头黑凌乱,眼镜戴着有点歪,黑眼圈挂在苍白的皮肤上,狼狈又奇怪。

他认为一切都糟透了,该死的哥谭,该死的老板,该死的无聊的人类。

该死的雨天。

他捧着自己的箱子,心里想着要是哥谭被雨水淹没了似乎还挺不错的。

没错,他被老板开除了。连着装自己物品的纸箱一起,被赶出了公司。

“嘿!尼格玛!别耍你那些小聪明了!”老板和同事们这样说。

那一刻,他意识到,事情从未改变过,thingsnevernetge。

他幻想着雨水倒灌,将街道和行人全部淹没,到时候水会没过人的腰腹,远处的灯光也不能再如此闪烁,而会像死人的双眼一样黯淡。

抱着纸箱,尼格玛的大衣被雨水淋湿,他瘦高的身影在街边的橱窗中晃动像根枯草。他躲到一处房檐下,蜷缩着肩膀。

真他x的冷,他在内心骂道,见鬼的哥谭!这个该死的“愚人村”!

有人在他旁边停下了。那人带着伞,但仍旧被雨水打湿了肩头。那是个身材高大修长的男性,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羊绒风衣,肩膀处有细小的水珠。

这人有着非常好看的侧脸,他收起伞,钢蓝色的眼睛正凝望着天空落下的雨水。

两个人沉默地在屋檐下等待雨势减小。

尼格玛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那个谜语,他就是突然对旁边的人说:“我是上天所派的军队,将扫清尘世的污垢,我的名讳是?”

“雨”,那人语气平静的地回应道,转过头看向尼格玛。这时尼格玛才看见这人英俊的脸左半边有着三道显眼的伤痕。

尼格玛讨厌那些身材健美长相英俊的男人,这种人往往脑中无物,却被人群追捧,洋洋得意。而此时尼格玛心中往日会产生的那种嫉恨却完全消失,他完全好奇于眼前的人。

他是谁,他为什么脸上会有伤痕,他为什么要回答自己这个陌生人的谜语?

我是说——他完全可以不回答的,不是吗?

尼格玛看着旁边的人,这人神色是如此漠然,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常有人说尼格玛听不懂别人说话,情商低,不会看人眼色。实际上,只要尼格玛愿意把人看进眼里,他聪明的大脑能分析出很多东西。

他见过许多人,有的人脸上写着贪婪、有的人脸上写着麻木、有的人写着野心、有的人写着绝望。

有人哀痛、有人快乐、有人幸福。

而眼前这个男人的脸上,尼格玛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情感——又或者只是虚无。。。。。。nothing。

那人的眼睛像是藏着谜雾,全是尼格玛所无法理解的东西。这简直。。。。。

太有趣了!!!

尼格玛没办法抗拒谜语,他天生就喜欢解谜,越难的谜题才越能显示出他的惊世智慧。

于是难以自制地,尼格玛对那人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从华盛顿·欧文的《大杂烩》到哥谭日报的新闻有语法错误,从街头开了家蓝纹奶酪店到哥谭的失业率都是由煞笔资|本家导致的。

那人一直也不说话,只是默默站在尼格玛旁边。那双迷蒙的眼睛遥望着雨幕。

钢蓝色的、沉默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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