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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我喜欢在小说里搞讽刺,这大概是个性所致。我也总是喜欢我的小说里的某一两个桥段。比如在本文中,一开始我不知道居觐的武功应该是什么,对名字的设计成了构思阶段最困难的事。然而突然有一天我就想出了八剑,对这个设计,我很满意。

从人物而言,居觐(名字是很多年之前一个没写完的现代小说的残留)和白藏我固然喜欢,但是本文两对cp都有刻板的嫌疑,还不是我最喜欢的。要论她们身上我喜欢的部分,我最喜欢王子安舞刀的部分。那种状态实际上是自我解放的。

我最喜欢的是《思凡》最后对于死亡的那部分探索。人靠近自己的死亡时想的一切都那么令人着迷。有时候我躺在床上,觉得今天又过去了,好像又是浪费的——哪怕不知道怎么样才是不浪费的,也许是写一天小说?——由此仿佛就能一眼看到自己的死亡一样,害怕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倏忽一转,死到临头。

但我的确为这个着迷。我已经开始喜欢这些生命本质的问题了。

从写作的技术角度来说,本文的节奏把控尚可,后期也很着急,不过不能说后期加速就是坏的,它是顺着来的;但以后我会想要尝试设计出具有反高潮效果的东西。除此以外,本文抖机灵的程度精进了。譬如说“猪油蒙心不适用是因为对方就是一头猪”和“在乎了,也不管饭”,这种进步可能可以归类为对语言和应用语言的热爱。当然,不适用于现实中对宏观新闻的态度。

有时对文字的喜爱和执迷会变成连阅读时的流畅与气口都要一一在意,哪怕气口对于阅读而言本是不存在的问题。但是精益求精,因为没有参照,也很难寻找到参照,只能督促自己,执迷不悟地追求进步。这样也好。比如反思自己笔下的角色或□□损害而心智健全,或心智损害而□□康健,此中唯一例外恐怕是《没有问题》里的严离蔚。简直是自己的心理痼疾带来的情感固着,活像不这么干就写不下去一样,应当戒了。

我很喜欢《思凡》,第三遍阅读之后我能发现大部分的我一开始以为的问题要么不是问题,要么超出了我现阶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它不是我最喜欢的,不是我最想要的,换言之,我也在我的瓶颈期里,看一切都是一片迷雾。也许我看待它的观点与眼光都不够正确。

不过是时候停下了,是时候回到现代主题了。我过往的累积让我能轻松完成它,我要带着我在这里学会的各方面的技能(包括上班摸鱼每天写个4000多字的技能),播下新的种子,等待它结出新的果实。

至于你要问这个名字哪里来的,嗯,还真就是那出戏,和“下山”有关罢了。但似乎下了一本书的山,到底还是要回到世俗社会的主流之外去,大概这就是我吧。

我们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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