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控我行凶,说我身上带血,却不知我身为女子,自有生理之期。
这血,根本不是杀人的证据,而是澄清真相的利器。
那块布本来干干净净,血,是沾在他自己伤口上的。
她早就在桌布现血迹时就想好了对策。
若是寻常辩解,没人会信。
但若能证明自己的血来自自然之源,而非杀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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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完全不同了。
于是她取出月事带,堂而皇之地展示出来。
她一脸无辜地把手里的布递过去:“你不是想看吗?不嫌脏,你就慢慢看,瞧清楚点。”
她的声音清脆,带着几分讥讽的笑意。
她说这话时没有半分羞怯,反而坦然得让人无法反驳。
“看吧,这就是我的‘罪证’,你要验就验个明白。”
其实从她瞥见桌布上有血迹的那一刻,就想好了这招。
她知道对方一定会利用血迹做文章。
只要她或青山身上有伤,对方就能往她头上栽赃。
所以必须抢在他们难之前,主动亮出底牌。
只有这样,才能将被动转为主动。
可如果血是明明白白出现在桌布上——
那就没人能说她动了手脚。
因为桌布上的血,早在她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
而她的月事带,则可以完美解释为何她身上也可能带血。
两者并存,逻辑自洽,谁也无法推翻。
而且这血,最妙的地方是——
能让闻人森哑口无言。
他原本气势汹汹,指责她身上带血便是杀人之证。
可现在,她不仅解释了血的来源,还反过来羞辱了他的无知与粗鄙。
他若再纠缠,只会显得更加荒唐可笑。
可……
沈茉眼神一沉。
事情展得太顺利了,顺利得有些反常。
一个巧合可以理解,两个巧合尚能接受,可三个?
四个?
她心中警铃大作。
闻人森怎么就那么“巧”,血刚好染在桌布上?
按理说,凶手作案应尽量避免留下痕迹。
为何偏偏那桌布会被鲜血浸透,又恰好被她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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