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就见凌逸听话的剥去烤红薯皮,咬了一口,面上表情先是愣住,再是不可置信,他接二连三的吃了好几口,直至最后一口慢慢咀嚼,双眼里满是惊喜。
影一六人表情也一样,区别是更加明显。
对于沈清来说,属于意料之中。
和其他粗粮相比,红薯它甜啊!
这朝代的粗粮杂粮就是小米、苞谷、各种豆类等,不管哪一种都几乎没甜味,即便精细粮食的大米白面也只是一股粮食清香味,和红薯的甜味完全不同。
没有科技和狠活的味蕾,对于一点点甜就格外敏感。
你们这样吃能成吗?
“甜的?”影六一整个吃完,抬起头呆呆的问道。
“甜吧?不光甜,还细滑!比小米、苞谷是不是明显细腻多了?
一口下去几乎不用嚼,刺溜一声就咽进肚子里去了,一点不剌嗓子!“冯猛骄傲又自豪的推荐道。
影一六人认同的猛点头。
这红薯真好吃!
而且带点甜味,补不补身体不知道,穷苦人家必定更爱吃,缺油少菜的时节,谁不爱吃入口甘甜细腻的吃食呢?
凌逸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压下激动的心情,恨不得一下子到了下午开始收获!
这样就能知道亩产量……
村子上这段时间农忙,除了工坊,其他所有额外事项全部停了下来,全力以赴秋收。
吃食和春耕时一样,全村人都在学堂吃。
端着和脑袋差不多大的粗陶盆碗,凌逸七人跟其他人一样一起排队。
先是打饭,竟然是大米饭!
莹白的米饭,颗颗分明,不是浓稠的粥,也不是杂粮粗粮,而是实实在在的干饭!
凌逸心中更加诧异,村子上如今也有两百多人,不分老的小的、汉子妇人,做轻巧活还是重体力活,全部一视同仁都是白米饭!
区别无非是做体力活的人消耗大多吃些,老人孩童饭量小吃的少些,但这也是个体差异,跟其他无关。
所有人都吃一样的吃食,每个人吃饱,这一天的话不就要上百斤粮食?还是大米!
他是黑水城的城主,管理整个黑水城,对于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个问题没人比他更明白,正因如此才如此震惊。
婶子村子太豪横了!
冯猛凑了上来,提醒道:“我打听了,今天中午是猪肉焖豆橛子,一块韭菜煎蛋,蒸茄子,你们是客人,只要吃的完,可以多要些猪肉和煎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