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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23页)

翁兆麟流畅地转移话题,问的是他们为什么要去福利院。

“死者方颂声的未婚妻李子瑶。”祝晴说,“她在福利院长大,十四岁才被领养。”

这一点,在莫振邦的报告里是没有提及的。

翁兆麟显然有些意外,在得知祝晴和李子瑶还有另外一层关系后,手指又习惯性在方向盘上轻敲。

“说是经济条件优渥的家庭,怎么又会辍学?”

“十几年前那个年代,福利院的设备不够先进,资料库里完全是手写档案,就算福利院尽责,提前打听领养家庭的情况,收集到的资料也不一定准确。说到底,全凭对方的良心。”

“十四岁的小姑娘,在陌生人的家里生活,如果他们心思不轨,恐怕她会过得很煎熬。”

翁兆麟说的,也是祝晴已经考虑到的问题。

十几岁就辍学去当啤酒女郎,是领养家庭逼她这么做,还是对于欣欣姐姐而言,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比依靠毫无血缘关系的养父母家过日子,要更踏实?

“福利院那边应该还存着当年的档案记录。”祝晴说。

“有突破就是好事,先跟着这条线去查。对了,你和李子瑶这层关系,需不需要走回避程序?”翁兆麟说完,不等祝晴回答,自顾自摇头,“算了,不过是儿时玩伴而已,不至于影响你的专业判断。”

他们谈公事的时候,盛放就认真地听。

毕竟是高级督察,总不能单靠运气上位,翁兆麟还是有真才实学的,只不过媒体的闪光灯太炫目,上《警训》太风光,翁sir才将破案的本职工作暂且搁置。此时,盛放听他和外甥女剖析案件时头头是道的模样,正入神,忽然刹车声响,翁兆麟的轿车在路边缓缓停靠。

盛放的注意力,彻底被福利院斑驳的门牌吸引。

这就是外甥女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吗?

真够破的。

“就是这里了。”祝晴伸手开车门,“多谢翁sir。”

翁兆麟随意摆手,等到他们下车,才后知后觉腹诽。

谁能想到他俩来的是这么远的地方,刚才就不应该碍于面子答应小孩!

也是在这时,翁sir望着他们的背影,忽地将证据串联——

小的说,小嘴巴,大的让他不讲话……

到底是叫谁不讲话?

翁sir的车驶远,盛放小朋友欣赏道:“晴仔,兆麟真不是小心眼的*人!”

“叫翁sir。”祝晴说,“翁叔叔也可以。”

祝晴决定,这两天要再去书店一趟。

儿童区应该有那种教小孩称呼亲戚的绘本。

比如爸爸的爸爸叫爷爷,妈妈的妹妹叫小姨……

自家人可以按照辈分称呼,到了外面,他可不是每个人的舅舅!

……

欣欣姐姐是在被领养后成为李子瑶的。

奇怪的是,祝晴能查到的与她身份有关的信息少之又少。

领养家庭为她登记改名,再带她出国,警方能查到的,就只有这些。

“晴仔,我不喜欢这里。”盛放皱着小脸嘟囔道。

他看电视上介绍过福利院,福利院里住着许多孤儿,放放小舅舅就以为,这里至少应该是宽敞明亮的。但没想到,眼前的建筑不仅规模不大,还被沉寂笼罩,安静得出奇。就算是不太敏感的快乐小孩也觉得,这个地方,空气沉重得让人透不过气。

祝晴告诉他,现在有一些设施更加完善的福利院,条件好多了。

“这间比较旧了。”她说,“前几年就听人说,可能要搬迁了。”

祝晴往院长办公室走,经过陈旧的活动区域和宿舍时,会停下脚步,为他介绍。

对于她来说,食堂就是战场。大孩子的饭量大,会专抢小孩的食物,一些年纪小又瘦弱的,根本就抢不过,只能躲在角落里饿着肚子偷偷擦眼泪。有时候工作人员会管,但更多的时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孩子们的战争每天都会发生。

“我第一次想当警察,就是那个时候。”祝晴说,“当了警察,把抢食物的大孩子都抓起来。”

盛放听得新奇:“你好傻哦。警察也不能乱抓人啦。”

经过食堂再往前走,就是宿舍区。

最早的时候,孩子们都住在一个宿舍里,而人多的地方,就是一个小社会。

那时候,她和欣欣姐姐床挨着床,头对着头。

两个小女孩将被子拉高,挡住自己的嘴巴,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后来分成两个大宿舍。”祝晴说,“大孩子和大孩子们住一间,幼童住在另一间。”

当年听说要分宿舍,小小的祝晴和欣欣急得团团转,两个小姑娘说什么都不愿意分开。但是,宿舍楼的调整还没完工,欣欣就离开了福利院。

他们很快就走到院长办公室。

“晴仔,院长还认得你吗?”

“当然。我是长大后才搬走的。”

福利院的郭院长,是看着祝晴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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