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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读小说>妖刀记(二)奇锋录 > 第54章 弱水三变 趾秀足香(第2页)

第54章 弱水三变 趾秀足香(第2页)

(但愿……我们都没有误会他的意思。)

诸葛残锋心中叹息,回头道:“别庄主,此地难以常法行出,如非破壁,便须翻墙。你伤势不轻,恐不利纵跃,待我寻一称手物事,将墙击穿。还是你一会儿能与我翻出墙去?”

“我……动不得。”别王孙怯怯抬眼,未敢直视诸葛残锋,状甚?腆:“我家传内功虽能凝血成痂,但这伤口太过深长,痂皮拉不住口子,除非坐着不动,难以抑制出血。能否请你……先帮我找针线来?有……有劳。”

“针线?”诸葛蹙眉:“要缝衣么?倒也不急在这——”

“缝……缝伤口。线……得粗点儿。有酒的话也请……”

“是了,伤口须得洗涤干净,避免发炎。”

“不,单纯是我……那个……比较怕疼,得喝点。不、不好意思……”

合理。

世上哪有能把失血汲回体内,随随便便就收合半寸深的伤口这种好事?

以天痴惊人的修为,也就让眉心刀痕微敛分许,石世修都快惊掉了下巴。

一定是今天看了太多奇事——诸葛残锋尴尬得直欲飞起,摸摸鼻子:“屋里应有针线,庄主稍候。”转身快步进了绣阁,未敢与白袍男子那乳狗般的歉疚目光相对。

……………………

血骷髅在巷弄间奔行着,被血绸一扎半身酸麻的异象早已消褪,她很庆幸自己在跃入绣阁搦战前福至心灵,随手将倾倒的阵基——立于外墙角落、背门藏有符箓的小小地藏像——复位,才免于和别王孙战至两败俱伤。

破坏阵基的人可能不知道:真正发动迷阵的图刻绝对埋满了整座绣阁的地底,加上规模盛大的血祭和价值连城的褉魂石,才得有如许出色的效果。

地藏像里的符箓更像是连接用的楔子,拔出楔子确实能破坏或中断些什么,但插回去也就是了,无伤大雅。

弹剑居虽非死海一系的地盘,然而从里外六尊小地藏像的分布,她便知木骷髅用的是崇武行殿的六天统摄之阵,能原封不动搬来此地,具体而微地缩小到一座阁子的范畴,多半也是教尊的恩赐。

与别王孙一道的锦袍老头修为不俗,能以一记隔空劲扫开她的枪势,眉宇间瞧着有些眼熟,但她确定从没见过他,不知是何来路。

若非木骷髅放行,别王孙也好、金眉毛的锦袍老头也罢,肯定过不了六天统摄之阵。

木骷髅虽依约把梅少昆给备下了,竟也同时伏下杀局,这事参到教尊处多半无用,徒显无能,血骷髅记下了这笔账,日后必定加倍奉还。

她的鹰枪能卸下枪杆,截截缩起至尺半长短,枪首挂在背后的特制革带上,便似一面浮雕鹰盾,还能藏于披风大氅之下,十分便利。

不幸的是伤着左肩胛内侧,莫说挂盾,手臂稍抬即疼,只能咬牙拖掖鹰枪,右手拎着少年的腰带,一路疾行。

马车就在暗巷的尽头等她。

宽敞坚固的四乘大车有着极为低调的乌檀漆髹,白日里看来黑中带红,然而黑夜中便似一团朦胧幽影,能溶于夜幕之中。

四头高大的黑骊健驹也比常马更安静,辕座上一名黑衣佝偻的老驼子,闭目握缰,宛若木雕般毫无生气。

血骷髅打开车门,将少年扔了进去,撩裙钻入,闭门上锁,以枪尾圆珠“叩叩叩”撞了车座三下,驼子便即起行。

他又聋又哑,却是绝佳的驭者,在接到主人的下一个命令前,他会确保马车不受阻碍地驰往目的地。

血骷髅备有一纸价值千金的通关令,即使是深夜出城,城将也不会多问一句,遑论截停拦查。

若能在灵囿庄之会前与白如霜会合,她原本是打算以此车将绣娘载回无际血涯的,如此她有八九成的把握,在到家之前拷问出浮鼎山庄的宝藏所在,稍补舒意浓那蠢丫头浪费掉的时间。

但现在这样……也不坏。就是换了个玩具而已,女郎忍不住微笑。

血骷髅那一个长腿回旋,虽蹴得少年口吐鲜血,其实伤势甚轻,仅及皮肉。

从女郎与别王孙短暂的交锋来看,她完全就是倚仗蛮力的类型,纯论膂力或不在红儿之下,但凡她修为再高些,或在实战间不那么仗恃筋骨气力,这一脚都该踢得他腑破骨裂,性命垂危。

放落遮帘的车厢之内,声气相通无隐,耿照趴在厚厚的绒毡上,嗅着女郎身上所透出的、与汗潮完美融合的曼妙体香。

这股气味他沿途嗅得,颇感陶醉,没想到车内更浓,如兰如麝,却半点也不呛人。

他本想一路装晕到无际血涯,冷不防一抹劲风刺来,本能地连翻带滚、伶俐闪避,位移间未有一霎稍停,忽有些犹豫:“梅少昆武功有没有这么高?万一……不好!”蓦地左臂一疼,枪尖划破袖管,将残布“笃!”钉在壁上。

少年古铜色的滑亮肌肤迸出血痕,又以肉眼可见的飞速闭合,连血珠都不及滑落,才被划开的金创转瞬消失,比变戏法还魔幻。

山魈髑髅之后,女郎目不转睛地看着“神迹”发生,冶丽的杏眸中绽放出饥兽遇食般的贪婪狞光。

“我本以为是只猴子,”兽面丽人啧啧有声。“原来是头风生兽啊。”

“伤、伤口不深……呃啊!”

女郎皓腕一抖,弹颤的金枪又在他臂侧扎了一记,再次上演伤口收合的神奇一幕,瞧得血骷髅心动不已,突然想到:“莫不是那玉冰脐的异能?”枪尖一指他咽喉,嘴角微扬,乜眸道:

“褪了上衣我瞧瞧。”低哑却依旧动听的嗓音说不出的撩人,媚得浑然天成,或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

耿照不会天真到以为是艳遇临头,杀人不眨眼的凶恶女魔看上自己之类,料想她欲一观“麟童”鼎鼎大名的玉冰脐,替瞬间愈创之事找个合理的解释,只得依言脱了里外衫子,袒露出结实的上半身来。

但血骷髅确实偏爱年轻男子。

尤其是稚气未脱,有着青涩气质的少年,仍保有一份与此腌臜世道格格不入的单纯,不会教她想起成年男子种种令人嫌恶恶心之处的,那种宛若天人般的干净孩子。

方骸血虽已称不上是“少年”,但他独自对抗着这个世界的那种执拗与愤世嫉俗,在血骷髅看来充满了少年感,清瘦的身板亦然,不同于成年男性的肥壮颟顸,同样令女郎万般沉醉,难以自拔。

就连毫无技巧可言的粗暴抽插也是,稚拙得讨人欢喜。

眼前的少年完全就是她钟意的类型:浑无余赘的结实,黝黑但富于光泽的紧致肌肤,那是青春无敌的如山之证;清澈澄亮的大眼睛,质朴刚健的粗浓刀眉,遑论招人喜欢的娃娃脸……这不是头一眼就觉惊喜的美男子,但无疑越看越顺眼。

这种毋须刻意为之、却总在不经意间喷薄而出的昂扬朝气,正是她迷恋少年而非男童的原因之一。

本该盯着脐间宝珠的兽面丽人,目光却不由自主落在他高高昂起的裆间,紧绷的裤头要被戳裂也似,撑顶得有些薄透的棉布之下,除深乌茸影和带着紫褐的肌色外,没有其他填料;巨硕如斯,对女郎来说简直比玉冰脐更稀罕。

耿照不能说是不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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