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旁边还配上了,记者自己的猜想,以及事情始末的文字说明。
此事一出,港岛谁还能小看这个叫heen的女人,马交红的名号,就是这么出来的。
等到heen自己看到了报纸后,也是有点迷茫了。
自己下的应该是追杀令吧?
怎么就搞成奸杀令了!
算了,反正都是令,有人完成了就行。
至于名号,无所谓。
有了名气,对以后的展还是很有利的。
此前,还时不时有来搞事的人,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只要不是脑残,没谁敢随便得罪马交红。
毕竟,前车之鉴,还在报纸上挂着呢!
经过几年的展,靠着近海码头的优势。
马交红通过走私,收获颇丰。
手下正式在册的小弟,都有上千。
此时她在帮派里的威望,早就不需要借助九纹龙的名气来衬托。
但现在面对九纹龙,她的心中想法,从来没变过。
她希望,九纹龙能出山接手帮派,带着弟兄们走的更远,站的更高。
她这些年,无时无刻不在等着他的龙哥,重现当初叱咤风云的本色。
可惜,注定要让她失望了。
九纹龙望着heen,叹了口气。
“heen,蹲苦窑的这几年,我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以前,我混江湖,到处去砍人,是很威。
但结果如何?
你也看到了,混江湖,没什么好下场的!
曾经那些威风无比的大佬,有几个能全身而退的。
我能借着这次的机会,隐退,已经是很好的结果。
对于你的想法,我只能说声‘抱歉’。
我这次回来,没想过再出山。
我今年三十了,还是个瘸子,一个废人。
已经没有了曾经的那些雄心壮志。
再说,江湖,从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现在的港岛,都是讲钱的,有钱才有人情,早就不是以前的义气时代!
你让我出山,我帮不了你什么的。
还不如你多给手下点钱来的效果好。”
说完又是苦笑了声,叹道,“真是世事无常,没想到,曾经的威猛少年,归来后,成了落魄的狗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