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郑仪换上一套深蓝色休闲西装,没有打领带,既不会过于正式,又显得足够重视。
他拿出准备好的礼物,一个精致的檀木盒,里面装着一对“花丝镶嵌”的耳坠,这是他从一位非遗传承人那里特意挑选的。
花丝镶嵌工艺繁复,纯手工打造,每一根金丝都缠绕着匠人的心血。贵重却不高调,正适合那位骄矜的小表妹。
希望她喜欢吧。
舅舅给的地址是一处高档别墅区,郑仪打车抵达时,保安仔细核对名单才放行。
穿过精心修剪的园林,他看到一栋现代风格的三层别墅,庭院里已经停了几辆豪车。
门铃响后,是保姆开的门。
“是郑少爷吧?王总交代过,快请进。”
走进玄关,谈笑声传来。
客厅里灯光璀璨,衣着时髦的年轻人三两成群,推杯换盏间夹杂着中英文混合的谈笑。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生正用蹩脚的中文讲着笑话,引得周围人哄堂大笑。
客厅里的喧闹声丝毫未减,没人注意到郑仪的到来。
他站在这群衣着时尚的年轻人中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深蓝色西装虽然合体,但与他们的奢侈品牌相比,未免过于刻板;手上的非遗礼物盒,也比不上他们随意搁在茶几上的精致华丽包装袋耀眼。
一个染着灰蓝色头发的男生瞥了他一眼,随口问道:
“送外卖的?”
众人哄笑起来。
郑仪没有理会那些轻蔑的目光,坦然走进客厅,在一处安静的角落坐下。
他环顾四周,忽然发现酒柜旁的实木书架上,竟然放着一本破旧的《平凡的世界》。
书脊上的磨痕和折角格外眼熟,正是他高中时反复翻阅的那本。
郑仪微微一怔,伸手取下。
翻开扉页,上面还有自己当年用铅笔写的批注:
“孙少平的坚持,就是我的榜样。”
原来舅舅家还留着这本书。
指尖划过泛黄的书页,那些曾经激励过他的文字如老友般跃入眼帘。
郑仪嘴角不自觉微微上扬。
高中三年,这本书陪他熬过无数个挑灯夜读的夜晚。那时的他像着了魔似的,把孙少平在煤矿打工时仍坚持读书的情节反复看了十几遍。
“这本书还是你高中时留下的。”
舅舅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郑仪微微一怔。
他合上书本,回头看见舅舅站在身后,手里端着两杯香槟,脸上挂着温和的笑。
“当年你回老家读高三,书没带走,我想着万一你以后再来,就替你收着了。”
郑仪接过香槟,原来这些年,舅舅家一直留着它。
舅舅在他身旁坐下,望了眼客厅中央的那群年轻人,叹息道:
“雯雯这孩子出国后,学的、交的朋友全是西方资本主义那一套,整天把‘自由’、‘个性’挂在嘴边,却忘了根在哪。”
舅舅抿了一口香槟,目光投向客厅中央那群嬉笑的年轻人:
“现在的孩子啊,条件太好,反而失去了扎根的力量。”
“我那个年代,能吃饱饭就是幸福。”
“现在呢?房子、车子、名牌包……什么都给了,反而一个个喊着空虚、迷茫。”
郑仪想起表妹的朋友圈,凌晨泡吧的照片、价值十几万的手表、对“996”工作的嗤之以鼻……
郑仪默然。
前世的他同样陷入过这种虚无,被林志远打压后,也曾愤世嫉俗地认为“体制里全是黑暗”。
直到重生归来,才明白真正的清醒不是一味批判,而是看清现实后依然选择建设。
“其实……”
郑仪斟酌着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