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陈余。
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
二十二岁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独生女白晓。
因为孤身一身,所以就答应了了白家上门的要求。
白家也很爽快的说,第二个孩子跟原主姓陈。
就这样,陈余成了白家的上门女婿。
一年后,白晓生了对男双胞胎,因为是第一胎,所以两个孩子都跟母亲姓白。
哥哥叫白明礼,弟弟叫白明义。
原主也理解。
毕竟让双胞胎不同姓,后续会有很多麻烦的。
一次,白晓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掉河里淹死了,而且尸体也找不到。
陈余伤心之余,就肩负起了照顾白家一家老小的的责任。
为了孩子,任劳任怨。
陈余不是没有想过将两个孩子中的一个改姓,可每次提到这件事,不管是两老人还是孩子都十分的抗拒。
原主就是个老实人,也没察觉到奇怪。
反正都是他的孩子,姓不姓陈的,其实也无所谓了。
就这样,原主一干就是十八年。
等到两个孩子成年后,白晓回来了。
并且告诉原主,孩子不是他的,是她的初恋叶华的。
两个儿子因为叶华村长的身份,竟然不念养育之恩,直接跑回了亲生父亲家,并直接改姓叶。
白父白母这时候也不装了。
告诉原主,原来他们一直都知道这件事情。
叶华跟白晓好的时候,只是一个小混混,两人当然不同意。
后来女儿怀孕,两人急了,这才找到了陈余这个冤大头。
乱搞男女关系在这个时候可是重罪。
原主再老实的人,此时也被气的一肚子火气。
自己真心付出,换来的却是背叛。
说着就要去大队部,没想到却被叶华带着两个儿子给拦住了。
当着白家人的面,原主被打断了手脚之后,扔在后院的柴房,活活被饿死了。
……
陈余来的时候,正是白晓想要假死脱身,跟初恋叶华双宿双飞的时候。
这天白晓端着木盆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小六直接变成了一只野狗,一路跟着。
看到白晓将木盆衣服扔到河里后。
小六直接扑上去,咬断了这女人的手脚。
至于叶华。
陈余也没放过他。
当晚就直接潜入对方家里,让他变成了太监。
并且打断了四肢。
干完这一切,陈余舒服的从空间里掏出一瓶可乐,闷了一大口之后。
终于是爽了。
“嫂子嫂子!”
就在白家人悠闲的躺在炕上休息的时候,一个妇人的声音突然之间从门口传来道:“快来人啊,白晓被狗咬了!”
小六一听顿时不乐意了。
“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陈余捂着嘴,假装惊讶的从厨房里跑了出来。
一行人走出家门,就看到白晓身上全是血液,腿上跟胳膊上的伤口异常的恐怖。
“挨千刀啊,这是谁干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