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天好奇,跟路人一打听,原来这些乡勇都是本地富人雇佣的,用来防范土匪的民间武装护卫队。
罗盘镇经济发展得好,很容易成为土匪的抢劫目标。
当地官府也承认这些民间乡勇的合法性。
曹天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上等的狍子皮!走过路过别错过!”
曹天找了个闹市口,摆上地摊,开始扯着嗓子吆喝。
还别说,罗盘镇的生意就是好做。
没多少功夫,狍子皮就卖出一大半。
眼看都中午了,曹天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
先吃饭吧,饿的不行了!
曹天收起剩下的狍子皮,来到了附近一个客栈。
“一壶酒,半盘花生米,半斤酱牛肉!”
曹天往长凳上一坐,大声招呼店伙计上菜。
很快,饭菜就端上了桌。
曹天正喝着酒,邻桌忽然传来争执声。
“没钱还敢点三荤两素?!”店伙计揪着一个清瘦“公子”的衣领,凶巴巴地吼着。
曹天扭头看去,就见那“公子”一身素白长衫,腰间系着一条银丝纹龙腰带,面如冠玉,唇若涂朱,一双凤眼清冷如霜。
公子的脸颊因窘迫微微泛红。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此刻正紧紧攥着折扇,指节发白。
曹天眯眼一瞧,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
喉结平坦,耳垂有细小的耳洞,腰身纤细如柳,偏偏举手投足间自带一股阴柔气息……
哦!竟然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
“他的账,我结了。”
曹天起身,大步走过去。
伙计转头,上下打量曹天,嗤笑一声:“连酒带菜,再加住店钱,一共三两银子!你付得起吗?”
曹天眉头一皱,我去,这么多?
这兵荒马乱的年头,普通庄户人家一年都攒不下三两银子!
曹天摸了摸钱袋——里面是刚刚卖了狍子皮的十几两银子。
银子舍不得花,曹天就解开包袱。
“用这个抵,你们看行不行?”
曹天一咬牙,从包袱里抽出两张上好的狍子皮,拍在柜台上。
掌柜的眯眼看了看皮子,连连点头:“行吧,算你走运。”
白衣公子怔了怔,随即郑重拱手,声音清润如玉:“在下复姓公孙,单名一个‘璃’字。今日之恩,他日必当涌泉相报。”
曹天摆摆手,爽朗一笑:“举手之劳,公孙兄弟不必挂怀。”
公孙璃微微一笑,凤眸微弯,透出几分谦和:“若不嫌弃,可否同席一叙?”
曹天自然乐意,二人重新落座。
“曹兄是何处人士?”公孙璃斟了一杯酒,推至曹天面前。
“曹家庄,一个小村子,靠打猎卫生。”曹天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公孙兄弟呢?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公孙璃指尖轻轻摩挲杯沿,淡淡道:“家中经商,不幸赔钱,四处游历,途经此地。”
曹天点头,心里暗自琢磨:啧,这姑娘谈吐不凡,衣着华贵却不显浮夸,连喝酒的姿势都透着股优雅,绝非寻常商贾之女!
对方不愿吐露真相,曹天也不再多问。
二人又闲聊几句,公孙璃忽而起身,拱手告辞:“曹兄,今日多谢相助,他日有缘再见。”
曹天起身相送:“好吧,那就此别过。”
客栈外,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候在院中。公孙璃翻身上马,动作干净利落,丝毫不显女儿家的娇弱。
曹天盯着那匹白马出神。
普通马匹身形匀称,温顺优雅,适合拉车或闲游。
而公孙璃的白马却肩宽背厚,脖颈粗壮,肌肉线条如刀削般凌厉,四蹄稳健有力,踏地时隐隐有金石之声。
曹天心中暗叹:这绝不是普通富家公子骑乘的玩物,而是一匹上等的战马!
这个女人是谁?身份一定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