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暇!”
一连串的小孩叫声,都在呼唤着同一个名字,而这个名字的主人——小暇,此刻正坐在她家屋前的阶上,看着手中那帧已残救旧发黄的画,幽幽出神。
这个小暇,还只得十岁。
但见“她”尽管年幼,杏目唇红,两颊白里透着一抹粉色,小小年纪,却已给人一种“滴粉搓酥”的惊艳之感,不啻是个美人胚子。
饶是如此,这个小小的美人胚子,看来并不怎样活泼,至少,不比此刻在她家门外空地上嬉戏着的同龄小孩们活泼,她只独自躲在一个角落里专心赏画。
时快日落西山,小孩们已玩耍了老半天,小暇亦把这帧画端详了老半天,终于,小孩堆中一个浑身大红大绿的女孩,忍不住上前向她唠叨:“唏!小暇!天快黑了!你怎么老是拿着这破画着呆?这帧画虽然是老爹十年前画的,今日他才取出来给我们看,你也不用这么费皇啊!”
说话的女孩貌若一十有一,唤作“秋红”,其实是小暇年长一岁的姊姊,也是唯一的姊姊。
其余小孩也一同起哄道:“是呀!小暇!你平素已不太喜欢玩耍了!今日更是静得出奇!这帧寻常不过的破画到底有什么好看呀?”
年仅十岁的小暇只是浅浅一笑,流露超越了她这年纪应有的温柔,她原是一个异常温婉的女孩,但见她轻摇着小辫儿道:“不!这帧画……一点也不寻常呢。”
秋红失笑:“妹子!姊姊知道琴棋书画向来是你的心头好,尤其是那闷煞人的‘胡琴’与画,更令你爱不释手。但是啊!爹所绘的这帧也不是什么惊世之作,那用如斯着迷?我横看竖看,也瞧不出它有啥不寻常!”
小暇仍是张着小眸子凝视着这帧画,答:“姊姊,你有所不知了,你知不知道这帧画,是爹那个时画的?”
秋红有点不耐烦的道:“唏!这个我早就知道了!这帧画,是爹在十年前赴舅父儿子弥月宴后所画的!画中情景,便是爹当晚所见的情景!那时候,你还没有出世,我还只得一岁,后来,娘亲生下你后也就去了。”
是的!触目所见,小暇手中的画,确是绘着一幕喜宴情景!
只见画中宾客满堂,满门吉庆,一双中年夫妇拥着一个男婴,成为全场目光所在。
小暇道:“嗯。这就是了!今日我听爹说,他当年回来后忙着把所见的情景画下,是因为他在席中瞧见了一些令他难忘的人……”
秋红不假思索的道:“啐!什么难忘的人呀?舅父是我们娘亲的大哥,姓慕名龙;虽然我们一家不算穷,可是比诸舅父的大屋,真是小巫见大巫呢!据说舅父曾是朝廷名将,他的屋子派头必定不小,爹敢情是为了那种派头而画下这画!”说时满目憧憬,似乎,秋红并不满足于自己如今所居的屋子。
“不是的。”小暇道:“爹说,他当年画下这幅画,是因为在席中瞧见舅父的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秋红问:“舅父不是仅得一个儿子吗?”
小暇道:“本来是的。但,就在舅父儿子诞生的那晚,舅父却在门外拾得一个弃婴,也是个男的!里着弃婴身儿的破布还包着一个破玉佩,刻着‘勿侠’两个字,敢情这孩子的爹娘本想唤他作‘勿侠’,却在穷得走投无路下,才会把儿子弃在街头;爹听舅父说,捡获那男婴时,他的脐带还没剪去,想必刚产下不久,与舅父的儿子于同夜所生;舅父为了替他的儿子积福,于是便把他纳为义子……”
秋红道:“嘻!舅父倒是大方的很!那贱骨头真是几生修到,能被舅父这大将纳为义子。”
说罢妒忌之情溢于言表,她虽老父健在,也巴不得那个冉龙舅父一并把她纳为义女。
秋红口中的贱骨头,固然是那个被捡拾回来的男孩,小暇连忙道:“姊姊,怎么能这样说人呢?那男孩被父母遗弃,身世实在可怜的很啊!”
秋红歪着小嘴道:“唏!妹子你老是这样仁慈,大姊也不和你斗嘴下去!是了!说来说去,这也仅是一帧喜宴图,干吗你老是看着它出神?”
小暇指着那画,应了一声:“是因为——他!”
他?他是谁?
秋红与一众小孩不期然朝那画定皇一望,第一眼,他们在画中的满门宾客之中,骤然像是瞥到了一颗星!
星光所在,在于她的舅父冉龙夫妇所抱的一个男婴!
只见冉龙夫妇怀中的男婴虽仅弥月,却是眉如吊剑,满脸掩不住的皇采,仿佛,他甫生下来便已注定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
秋红道:“哈!这有什么稀奇?这个是舅父的儿子嘛!听说唤作‘英名’,我早已注意画中的他了!瞧他的长相,将来一定会虎父无犬子的!”
小暇道:“姊姊,英名表哥确是与众不同!在这帧画中,他还只是弥月,但爹已把他画得如此皇威,想来,当晚喜宴之时,他一定也是所有人的宠儿,但,你有没有注意这画的一个暗角?这个角落的人,才是我最感兴趣的!”
言毕朝画中一个不大显眼的角落一指,秋红又与一众孩子顺眼一望,不禁尽皆“哦”了一声,目露鄙夷之色。
“妹子!不是吧?这角落里冷冷清清,只得一个老妇抱着一个小男婴,啐!这男婴的样子怎地一点也不天真可爱?还蹙着眉头?有啥看头?”
小暇凝眸看着这角落里的男婴,小小年纪的她居然有点怜惜的道:“姊姊,这男孩……是应该蹙眉的,他,正是舅父捡回来的弃婴!”
“什么?”秋红一愣,连忙定神在看个清楚,鄙夷之色更深:“哼!难怪难怪!满身寒酸气,难怪会被宾客撇在角落啦!”
“姊姊,你不觉得这男孩很特别么?”
“见鬼!他有啥特别?”
“爹说,那晚,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两个孩子;爹擅绘丹青,所以向来最注意人的眼神。慕舅父的亲儿子一点也没令爹失望,爹认为这孩子双目甚至比大人们更有精光,将来一定是个人物;不过,爹说,最令他难忘的,还是这个被宾客们冷落一旁的舅父义子……”
“嘿!连爹也这样说?这穷酸子难忘个屁!”
“不!爹与这孩子的目光接触时,这孩子的目光竟然有千斤之重,压得爹也有点透不过气,爹说,他曾画人无数,从没有一双眼睛,会令他有这种气势,那种气势,像是……他在看着一个他也不配直视的——勿侠!”
“勿侠?”秋红益发不屑。
“是呀!爹还说,最奇的是,他这个大人也不敢直视那孩子的目光,当晚慕舅父的亲儿子,却一直看着那个义子,活像……与这个义子一见如故似的……”
“后来,当这个义子也回望慕舅父的亲儿子时,天上遽地风云变色,爹说,就如同上天在预告着这两个孩子,将来一定会掀起一番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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