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可畏,即便景源才学过人,能凭自己的本事拿下状元,但被人知道他与皇帝亲近,难保不会有人说闲话。
毕竟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善于用恶意揣测他人的人,更不缺红眼怪。
就算景源不在意,墨之临也不舍得自家道侣遭受这种非议,哪怕只有一柱香的时间也不行。
“清熙,待殿试过後,你便知我是何人了。”墨之临是这样对景源解释的。
後者自动把这话默认为墨之临的出身不凡,家中人要看到他的成就才愿意接受他和墨之临在一起。
于是,已经对会试和殿试胸有成竹的景源在温书时更认真了几分。
道侣这般努力进取,倒是让闲散的墨之临对于自己把事情都扔给朝臣和暗二难得有了些心虚,但这种心虚只维持了一息。
兢兢业业是不可能的,能交给手下人去做的事为什麽要亲力亲为?
他这样的才是合格的领导人。
墨之临如是想道。
立马就说服了自己。
但他还是有了改变,比如之前都是景源备的膳食,现在墨之临主动揽了过来,他是不通厨艺,但他有精通厨艺的人才啊,现在每天的三餐都是暗卫在宫里打包後送过来的。
以及,景源在温书时,他看的不是话本里,换成了……野史。
他发现,某些野史比话本更精彩。
还有,在景源放下书放松时,墨之临就立即凑过去给对方捏肩丶揉腰,帮他放松,当然,在服务道侣的时候免不了夹带了一点点私货。
……
苏省。
“江老兄,好巧。”
“原来是胡老弟啊,你也来吃饭?”
“是啊,这几日我一家的膳食都是在这引鹤楼吃的。”说话之人摸了摸自己略显圆润的肚子,嘿嘿一笑,“自从尝了这引鹤楼的招牌,家里的菜,我总觉得少了点滋味!”
“可不是麽,不满老弟,为兄我也是如此啊,也不知这引鹤楼是如何做的菜肴,同样是蝗虫,怎的引鹤楼的就这般美味,家中的厨子就差了些……”
“是极,是极,不多说了,江老兄,咱们有空再聊,我夫人他们已经在包间里等着我了。”
一踏进引鹤楼,仿佛来到了闹市,人声鼎沸,酒楼中四处都弥漫着诱人的香味。
一个小儿手里端着两个盘子,步履匆忙。
细看他手中的盘中之物,看外形,何赫然是近些日子在苏省肆虐的蝗虫。
但如今,那盘中的蝗虫,身躯中间微鼓,几近透明,泛着金黄色的光泽,煞是好看。
一口咬下,酥脆异常,唇齿留香。
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这便是引鹤楼近些日子的招牌菜之一,黄金甲。
俗称,油炸蝗虫。
此外,还有一种不甚雅观但也深得人心的吃法,蝗虫拌饭。
被烘烤得泛黄的干蝗虫,焦黄灿烂,淋上特制的酱汁,再扣入一碗米饭,搅拌均匀,胃口好的,一次吃上两大碗都不够。
这只是酒楼里的吃法,寻常百姓家,大多舍不得费油炸,也舍不得买那贵的要命的调料,便只采用了最简单的食用方法,烧烤蝗虫,同样肉质鲜嫩酥脆。
而蝗虫富含蛋白质,对百姓来说是一道难得的“肉食”。
不单是大祈,其他几国也没有吃蝗虫的先例,喂鸡鸭鹅还差不多。
所以起初陆青繁下达指令的时候,百姓们自然是不敢做这第一人的,早有所料的陆青繁便再各县举办了一场流水蝗虫宴,和手下人亲自示范食用蝗虫。
连上头派来的大人物都吃了,再看桌上那一道道香气扑鼻丶色泽饱满的蝗虫,就有了第一个愿意尝试的人,而看着别人吃得满嘴流油的模样,剩下的人哪还能忍得住?
于是,只用了不到五天的时间,陆青繁便将蝗虫的几种食用方法在蝗虫泛滥的苏丶威几省普及开来。
蝗虫数量衆多,农户人家自己田地里捉的都吃不完,而这已经是陆青繁派人在夜间用火堆亮光以及药物吸引了大多数蝗虫後的结果,药物是墨之临早就用本土草药研制出来的药粉。
把药方扔给太医院後,在一衆太医和京城内的医馆大夫的赶制下,陆青繁出发前两天,就备足了量。
乡下百姓捉的蝗虫吃不完,陆青繁就按照良策上所说的,以官府的名义收购,然後送到皇帝名下的酒楼里,以分成的形式合作,既能为酒楼牟利,也能让那些庄稼被吃了的农户多个进项,日子能好过些。
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百年来最严重的蝗灾便被控制住了。
作者闲话: 所谓蝗灾,就是来送菜的~
(咳,当然,文里是理想情况,现实里肯定没那麽容易的)